蒙台梭利教师(或译成蒙特梭利教师),简称蒙氏教师。是依照蒙台梭利教育理念与教学原则,以蒙氏独特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教具,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教师。蒙台梭利教育(简称蒙氏教育),是由意大利的女性教育家玛丽亚·蒙台梭利(Maria Montessori , 1870~1952年)开创的,它是以儿童为中心,在把握孩子敏感期的前提下,为儿童提供充足的教具而开展的开放式教育活动。
由于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“儿童为中心”,迥异于传统幼儿教育的以老师为中心。所以教师就不再是一个站在黑板前面大声呼叫,发号的角色了。他不会以“灌输”知识给孩子为教育目的,反而是居于“帮助儿童生命成长”,设计、指导孩子自己学习的客观立场。
以启发和诱导为手段,而让孩子乐于自由、自动地去动脑筋,使智力和体能不断地增长。所以,蒙台梭利教师应称之为“导师”更恰当。我们说蒙氏是一个实践家,因为她会将理想化为方法而付诸实践;我们又说她是教育家、科学家,因为她用观察的方法,发现了《童年之秘》(意指童年成长的奥秘。这是蒙氏理论的名著),替孩子找出了教育的根据点。
正因为蒙氏实践理想和方法的“教具”,是根对“儿童的发现”(意指蒙氏对儿童的发现,亦为名著)而设计的,导师假如不明白这个道理,便会一成不变地、机械式地指导儿童,反忽略了儿童内在的需要和因他们成长的法则和个别的差异,而造成不合理、无效果的干预行为,甚至对孩子造成伤害。
懂得原理和方法的导师,在指导儿童学习的“工作”时,会深知“它”其中的目的、程序与启、导之间的变化;她会懂得孩子内心的意识,和学习的能力与自然的限制;以及什么年龄,什么心态应该给他什么东西,而予以正确地指导,才会有效地帮助他们的身心能够正常发展,并提高其智能潜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