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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2015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常识备考

更新时间:2015-03-30 14:34:02 浏览次数:41次
区域: 贵阳 > 云岩 > 云岩周边
类别:考公务员辅导班
地址: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东路117号友谊大楼3楼

一、处分权的概念
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终处理的权利,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。包括资产的转让、消费、出售、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。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,是财产所有人基本的权利。处分权在多数情况下由所有人享有,但在某些情况下,也可以使所有权与处分权分离,形成非所有权依法享有的处分权。
二、处分权的分类
(一)整体资产处分权
整体资产处分权是指某一企业整体资产的处分权。
(二)部分资产处分权
部分资产处分权主要指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、使用资产的处置和变动的权利。
三、处分权和使用权的区别
(一)使用权,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,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。在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,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,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。所以,不论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,他们占有财产,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。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,就是使用权。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,但享有使用权的人,并不一定有所有权。
(二)处分权
所谓处分权,就是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。对财产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处分,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,两者都会导致所有权的或相对消灭。所以,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,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。
贵州中公分校地 址: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东路117号友谊大楼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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