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流程:
房地产经纪机构提出申请-政务服务处窗口受理-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审核材料,符合条件,提出审核意见;对不予行政备案的,窗口告知申请人退回-对准予行政备案的-公示备案结果-网上予以公布。
法定时限:10个工作日。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 (经现场核查符合条件)。
注意事项提醒:
1.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:核对填写内容与营业执照上一致,需加盖公章及边章。
2.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:法人不能到场时,办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;委托书需写明:“委托人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,如造假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内容。”企业授权委托书要加盖公章和法人章。
3. 房屋产权证明/租赁证:办公场地必须在海南,公司自有房屋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,租房需提供租赁证。
4. 专职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 (房地产经纪人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):需有1名(含)以上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(含)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人员,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边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