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,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。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(工程顾问)服务。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。综上所述,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:
(1)服务性,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,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,而是服务,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,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,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。
(2)科学性,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——监理工程师,它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、组织、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。
(3)独立性,指的是不依附性,它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(如承包商、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),否则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。
(4)公平性,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,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,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,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,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,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平性。
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,先进的施工技术不断涌现,新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工程质量,还可以缩短施工工期,再加上规范的监理工作,就能更好地促进施工新技术的实施和效果验证。工程监理和施工技术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、相互支持的关系,建筑从业人员必须认识到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的重要性,不仅要做好监理工作,还要不断对施工技术进行创新,进而有效提升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。
一个建设项目能否在预定时间内交付使用,直接关系到投资效益的发挥,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,才能使其譬犁兰到预定目标,因此。能否有效的控制进度,是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监理的中心任务之一。同时也是衡量监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尺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