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
(一)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时,应根据本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和企业性质,按照第三部分明确的受理部门和场所办理,提交下列文件材料:
1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(个人独资、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《营业执照》副本)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2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【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;外资企业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《人民共和国台、港、澳、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或《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】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